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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闭姚安县辖区商家店铺的通告    
[ 作者:姚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日期:2020/2/3 来源:姚安微播 点击:2553 评论:0 ]

姚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关闭姚安县辖区商家店铺的通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关闭姚安辖区商家店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时起,除水、电、气、油、药店、诊所、物流公司、农贸市场、指定外省籍湖北籍旅客入住的宾馆酒店、县城大于200平方米、乡镇大于6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符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通讯部门(含广电)收费营业厅、银行等12类保障民生的经营服务商家店铺正常营业外,其他姚安县辖区内商家店铺一律关闭。
二、上述12类保障民生的经营服务商家店铺,必须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戴口罩,并做好体温监测、消毒、杀菌工作和员工防护。
三、县外人员到姚安经营的、参与经营的、从业人员中有与疫区接触史的商家店铺必须全部关闭,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14天。
四、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从即日起一律关闭,医院食堂除外。
五、自通告发布之时起,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拒不配合以上防护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违者视情况进行处罚,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时间另行通告。

 

姚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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